一、新北市政府(以下稱本府)為撫慰因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疾病(COVID-19)往生市民家屬,期能透過關懷慰問,復原受創之情緒。
二、辦理時間:即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。
三、發放對象:設籍新北市且經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(CDC)認定為因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疾病(COVID-19)往生者之家屬(往生者需設籍新北市)。
四、慰問金發給:
(一)發放方式: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(CDC)認定名冊,由本府社會局主動聯繫家屬並發放慰問金。
(二)發放標準:針對符合對象發放慰問金新台幣10萬元整。
五、應備文件:
(一)資料表。
(二)領據。
(三)具領人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。
(四)若同時有多位同順位具領人,需提具共同委任及切結書。
六、慰問金具領人順序:
本計畫慰問金依下開順序進行發放,且優先以前面順序之遺屬發放。
(一)配偶。
(二)直系血親卑親屬。
(三)父母。
(四)兄弟姐妹。
(五)祖父母。
七、如何請領:
(一)請填妥相關請領表件,以郵寄方式寄到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。
(二)郵寄地址: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樓「新北市政府社會局(新冠肺炎慰問金)」收。
八、諮詢電話:
慰問金諮詢專線「02-8965-0419」,服務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點至下午6點。
新北市葬儀補助/補貼-新冠肺炎往生者(COVID-19)慰問金發放計畫